战国时期有一位名叫李悝的人,著有一本法典,名曰《经》。
李悝,(前455—前395),战国时期魏国(今运城市盐湖区)人,在魏文侯、武侯时两次为相,主张变法。《唐律·名例》记载:“魏文侯师于李悝,集诸国刑典,造《法经》六篇:一《盗法》、二《贼法》、三《囚法》、四《捕法》、五《杂法》、六《具法》。
魏文侯用李悝实施变法,国以富强,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的国家,大有灭六国而统一天下之势。今天学者一论到李悝的《法经》,都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,其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开创之功,当不可莫。
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法典 扩展资料
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律是《铸刑书》。随着私有制的出现,阶级和国家的产生,法也就随之而产生。开始的“法”都是“习惯法”,属于不成文法,也就是法不明文规定。春秋时期,各诸侯国基本上沿用西周法律。由于从奴隶制向封建制度地转变,统治阶级对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在这种形势下,于公元前536年,郑国的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,向全社会公布,史称“铸刑书”。 “铸刑书于鼎”于是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成文法律。
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法典 扩展资料
《乌尔纳姆法典》是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,它是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(约公元前2113——2006年)创始者乌尔纳姆颁布的。它适应奴隶制的发展,主要用来保护奴隶制占有和私有制经济,镇压奴隶和贫民的反抗。《汉谟拉比法典》是目前已知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。内容包括诉讼程序、保护私产、租佃、债务、高利贷和婚姻家庭等。公元1206年颁布实施的《成吉思汗法典》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意义、包含宪政内容的成文法典。
新中国第一部法律